田埂草叶被踩得噼啪作响。林恩伏低身子,气质一沉,整个人像一丛不起眼的杂草。潜行开启,视野蒙上淡绿,暮色里每道沟壑都清晰如刻。
第一个绿皮矮子刚探头,草叉已从左腰送进。铁齿贯穿两肾,抽出时只带一线绿血。手册在脑中翻页:「巧合命中腰部弱点,解锁技能『肾击』,熟练度Lv.1(1/10)」。
林恩顾不上细看。第二只、第三只从玉米地里拱出来,投石索还没甩开,他已贴上身前。侧身、避矛、回刺——三下都扎在腰上,三具绿皮尸首叠在垄沟里,田里再没动静。
他把叉子插进土里,转身朝村口跑。
黑烟还浮在半空,铜锣敲得破音。莎拉被几个妇人拦在篱笆边,金发上沾着灰,看见他的一瞬扑进他怀里,撞得他后背的伤一阵发麻。
「它们进村了,」她声音抖得厉害,「抢了粮仓,还拖走一头羊。我看见的就有七八只。罗根叔说,从脚印看,二十只往上。」
亚尔村民兵不到十个,最年轻的也三十五了。林恩沉默着松开她,摸出怀里那块被汗浸软的麦饼,掰了一半塞回莎拉手心。
罗根正蹲在磨盘边给旧剑上油。听完,他手里的布一顿:「去温金镇当冒险者?你当那是割麦子?别说胡话。」
「凭这个。」林恩伸出手。罗根眼看着那只手在暮色里淡下去,像融进影子里。他猛地站起,绕了半圈,一把攥住林恩的胳膊,捏得骨头发疼。
「潜行?你哪来的——」话到一半,他忽然低头,盯住林恩的裤脚。
草叉滴落的绿血在泥地上凝成一小滩。罗根蹲下,指尖蘸了一点凑到鼻尖,脸色一寸寸白了。
「这血不对。野哥布林的血是腥的,这血……甜得发酸。」
他抬头看林恩,眼神像在看一个死人:「它们不是自己流窜来的,是被什么东西赶过来的。追它们的那玩意儿,比哥布林可怕十倍。二十只哥布林宁可闯村送死,也不敢回头看一眼——你懂这是什么事吗?」
林恩没答话。
村外山脊上,一声悠长的号角凭空响了起来。
那声音又粗又哑,气流滚过某种巨大的骨头,震得磨盘上的油碗嗡嗡发颤。村里的狗全趴下了,一声都不敢叫。
罗根猛地把他按到墙后,自己却站直了,握剑的手在抖:「听见没有?那不是人吹的。」
他咽了口唾沫:「三十年前我当冒险者,听老兵说过一个词——哥布林王。它一吹号,方圆十里的哥布林都往一个方向跑。而跑在最后面的……是给人打头阵的。」